有個人因病而雙眼幾近全盲,為籌措醫療與照顧費,便請保險業務員將養老險解約,業務員也照辦了。可惜連業務員也忘記養老險是壽險!有提供身故、全殘的保障,而兩眼視力低於0.02是第一級殘,也就是全殘,在解約前記得確認一下,改申請全殘金會不會獲得更多金額 !

♁「累積資產兼顧保障」

以下列躉繳利變型養老險為例,30年期滿。55歲躉繳100萬元,未滿3年期滿解約會被打折。宣告利率3.03%,前6年累積的資產自動轉購買保額。假設宣告利率不變,則第7年起每年解約金會較前1年增加3.03%, 因此許多人認為這是複利滾存的概念。當然,這是利變型商品,宣告利率可能調整,保險公司也不是銀行,保單不是定存!因此,我請大家把焦點從「解約金」轉移到「身故/全殘」這一塊。

請看,投保前6年每年的「解約金」對照「身故/全殘金」,便發現投保前6年「保障」比解約金高。也就是說,前6年累積養老金的速度還不夠快時,「身故/全殘金」彌補了這塊不足。尤其對於剛成家立業的人,上有高堂、下有子女,經濟負擔最重時,若不幸發生事故,而所有投資理財的資金都還未累積夠時,有份「身故/全殘」保障是不無小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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